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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05.30(五)
這一天,我們請了半天假,走進了從來沒來過的竹北戶政事務所
說來殘愧,都結婚半年了,我們居然還不是正式夫妻
錯過了婚假,再想來辦登記,就要請假了。
說到請假,可是要斤斤計較呢。

結婚證書只要準備一份。
上面所有的人名都要簽名跟蓋章。
我們用的是青樺送的結婚證書,因為婆婆寫錯了一份,
只好求也是青樺的妹妹貢獻她的結婚證書
(這時我就羨慕起公證了,公證書看起來就很正式,又不用繁雜的迎娶)
(當初我也是想公證的,為何被雙方家長講一講就變迎娶了呢)
往事已矣~~~~~~

我們花了很多時間來回給雙方家長簽名+蓋章
爸爸邊蓋邊碎碎念一點都不好蓋啊

介紹人沒有直接略過,不過還是被承辦人員小問了一下。
(我們是自己認識的,總不能硬生出介紹人吧?)

證婚人兩位,一樣都要簽名跟蓋章

連結婚的日期、時間跟地點都要寫的一清二楚
承辦人員說,這是我們結婚的依據,她要影印一份留底,
所以一定要寫得很清楚,蓋章也要蓋得很清楚才行

正午的竹北戶政事務所,好多人來辦事情啊。
不知是不是報稅快截止的關係,很多人來申請戶籍謄本。



等了半小時,好不容易輪到我們啦。
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修改結婚證書,
由於鴨某已是竹北房子的戶長,
我必須先辦「寄居」,才能辦結婚登記,再把我的戶籍簽入
天哪!寄居感覺好卑微唷!明明也是我的房子啊。(卻)

趁著承辦小姐還在忙,百無聊賴的我一直在拍照。
鴨某說不要再拍了,有人來辦登記會像妳這樣拍嗎?
(有啊!金魚及薰衣草大美女啊)
我本來還想拿單眼來拍咧。
因為小z去幫黃小妹辦登記時,黃先生好像是拿單眼拍

咳~遷出啦!(心裡一陣酸)
如果可以的話,我一點都不想遷出啊!
不過鴨某比我更早遷出他家的戶口,想想就稍稍安慰,畢竟我們是出來共組家庭啊!

遷入新戶口。

結婚逾期申報,竹北罰字第4970號^^"
天哪!還滿尷尬的。

總共被罰了225元,比預期的300元少。
不過滿丟臉的,承辦小姐一直笑,她說下次出生登記要早點來辦啊,不然一樣要罰。

身份證上配偶欄多了鴨某某的名字。
從今天以後,我們就是正式夫妻啦,請多多指教唷。
(想後悔也來不及啦,噗!)

如釋重負地走出竹北戶政事務所

結婚記得要登記啊!

門外還有宣導布條,5月23日後要辦登記才有效唷。

。辦理結婚登記需準備的東東
‧結婚證書一份
‧雙方身份證、戶口名簿、印章
‧如果要換照片需準備照片唷。

以上是5/23前的資料,目前的登記制請查看戶政相關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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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culyd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